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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建委关于建设工程推广使用干粉砂浆和预拌砂浆有哪

发表于  2014-11-25 20:09:00       



答:有下列要求:
     推广使用的原则和措施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积极推广使用干粉砂浆和 预拌砂浆。具体要求如下:
①财政性投资工程使用砂浆的要优先使用干粉砂浆和预拌砂浆。
@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新开工的工程申报市级以上质量优良样板及文明施工样板 的,应当将是否使用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作为考核评定的条件之一。
     质量管理要求:
①凡进入建设工程使用的干混砂浆和预拌砂浆,供货方必须提供有效的质量检验报 告(形式检验报告及出厂检验报告)及使用说明书。施工单位必须按见证取样送检程序, 对其实行进场检验,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程》要求。
@干粉砂浆、预拌砂浆的施工和验收必须按《规程》要求进行。各工程质量监督机 构要加强对所监工程的砂浆及其砌体质量和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的监督,并及时将发现的问 题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
③建委将不定期组织对本市建设工程使用干粉砂浆和预拌砂浆的情况进行监督抽查。 对检查中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供货单位进行通报,对不按标准施工、不按规定组织进场 检验的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定期发布干粉砂浆和预拌砂浆的造价信息。
     各有关单位要将干粉砂浆和预拌砂浆的使用列入工程质量、文明施工评定的检查 与考核范围。
     €1知》自2〇05年5月1日起执行。《通知》执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可向建委建 管处反映。